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待批)
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72号)、《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粤教高〔2012〕1号)、《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43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顺德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转段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转段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转段工作。设立转段考核工作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12个招生专业、对口中职学校13所,招生计划共830人)
2019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计划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中职学制 | 高职学制 |
1 | 应用电子技术(610102) |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 3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技工学校 | 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0205-4) | 30 | ||||
2 | 家具艺术设计(650106)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 | 家具设计与制作(071500) | 45 | 3年 | 2年 |
3 | 会计(630302)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120100) | 4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电算化(120200) | 40 |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会计电算化(120200) | 40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3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技术应用(051300) | 30 |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45 | 3年 | 2年 |
6 | 酒店管理(640105)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4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酒店服务0504-4 | 40 | ||||
深圳市育新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40 |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40 | ||||
7 | 电子商务(630801) |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3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30 |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121100) | 45 | 3年 | 2年 | ||
8 | 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 30 | 3年 | 2年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学校 | 汽车营销(0408-4) | 3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082500) | 30 | ||||
10 | 数控技术(560103) | 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560103 | 30 | 3年 | 2年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560103 | 30 | ||||
11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 |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 美术设计与制作(142200) | 40 | 3年 | 2年 |
12 | 国经济与贸易(630502)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国际商务(121200) | 45 | 3年 | 2年 |
注:不得调整高职招生专业,不得接受对口中职专业外的中职学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2017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43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2、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③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
高职专业(代码)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证书颁证单位 |
应用电子技术(610102)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及其授权单位(含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电工(或原职业工种名称:维修电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 |
计算机辅助绘图员(电子)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 |
制冷设备维修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下属单位 | |
电工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图像制作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数控技术(560103) | 车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铣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汽车维修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汽车修理工 | 四级(中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
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 | 模具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模具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
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 | 机械证书(钳工)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酒店管理(640105) | 茶艺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茶艺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办公软件应用office2010模块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家具艺术设计(650106) | 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平台)中级绘图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美术基础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局域网管理模块(Windows2000平台)网络管理员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 电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电工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会计(630302)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windows平台office系列)操作员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会计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商务(630801)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图像制作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 操作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 操作员级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电子商务(630801) | 电子商务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授权单位 |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一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 | 无等级 |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
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考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组织考生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汇总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相对应专业。
第五章 报考方法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各对口中职学校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前组织考生报名,并上报参加转段考核的考生数据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学校公章)。
2、考生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中职学校审核后于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下午6点前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特别注明提交时间的材料按注明时间上交)
①《2019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④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有考生本人当页复印件,每生一份,考生名字前用红笔标注);
⑤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于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提交);
⑥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须签署并提交《关于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的告知书》;
⑦符合免考条件(具体见第十四条)的考生须提交《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并附上获奖证明材料;
⑧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2019年12月30日前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⑨体检表复印件(2020年4月30日前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⑩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2020年6月30日前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考资格复核:中职学校必须将审核后的上述资料交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复审,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取消其考试资格。
4、2019年5月20日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报名审核结果。
5、中职学校须于2019年5月22日前完成审核通过的考生缴费,并将已缴费学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
6、2019年5月23日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转段考核考生名单(未缴费考生无法安排考试)。
7、组织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中职学校必须在2020年4月底前按2020年高考要求组织考生到医院参加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复印件上交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体检结果复印件必须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8、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转段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方法:转段考核应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高职院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七条 中职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按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1.5倍以上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
第十八条 高职院校考核
1、考核形式:专业基础理论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5门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
2、考核科目与分值设置:高职院校转段考核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2个科目。其中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专业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满分为150分,2个科目总分为250分。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核大纲
(详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于2019年5月17日公布)
第二十条 各专业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地点:各对口中职学校
考核时间: 2019年5月25日
第二十一条 学生待遇:通过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完全一致。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转段考核考生总分以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累加合成,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专业排名,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同分点)考生全部纳入拟录取范围予与录取。
第二十四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对口中职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录取学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须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提交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高考正式报名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第二十五条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年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 以随迁子女资格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确定符合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资格后方可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八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的考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对于同时参加其他类型(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证书”等)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考生,应书面向高职院校提出放弃录取,开学后由高职院校办理注销手续。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41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酒店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525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九条 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缴费标准如下:
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试缴费标准
(单位:元)
招生专业 | 专业理论费用 | 专业技能费用 | 合计 |
应用电子技术 | 45 | 70 | 115 |
家具艺术设计 | 45 | 70 | 115 |
会计 | 45 | 90 | 13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 | 90 | 13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 | 90 | 135 |
酒店管理 | 45 | 90 | 135 |
电子商务 | 45 | 80 | 12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5 | 70 | 11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5 | 80 | 125 |
数控技术 | 45 | 70 | 115 |
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 | 45 | 70 | 11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5 | 70 | 115 |
第十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监督申诉与咨询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倪海锡
监督电话:0757-22323776
传真号码:0757-22323776
电子邮箱:sdptxf@sdpt.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333
咨询电话:0757-22327132/22327131/22323732
传真号码:0757-22327187
学校网址:http://www.sd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sdpt.edu.cn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9年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