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沈阳体育学院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详见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沈阳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沈阳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
3.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沈阳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沈阳体育学院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4.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沈阳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政治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如有项目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在本专业内,在上线且没被录取的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